章程
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
以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人追求的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以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人,把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思想。思想是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思想指引下,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取得了新主义的胜利,建立了人民的;建国以后,顺利地进行了改造,完成了从新主义到的过渡,确立了基本制度,发展了的经济、和文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巩固和发展的基本问题,创立了理论。理论是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主义,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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